税率详情
低温制冷设备,能承受-120℃或更低的温度
当前页面汇总展示该税则条目的常用税率字段,方便快速查看最惠税率、普通税率、增值税率和相关附加税信息。
查看提示
- 最惠税率、普通税率和增值税率适合先做快速比对,正式申报请再核对最新官方文本。
- 计量单位和附加税率会影响后续判断,建议结合完整商品描述一起查看。
- 如果感觉条目不够准确,可以返回上级目录,继续对照相邻分类。
主要税率信息
以下字段适合做快速检索和初步比对,涉及实际报关与征税时请务必以最新官方资料为准。
最惠税率
0.00%
普通税率
30.00%
增值税率
16.00%
出口退税率
16.00%
计量单位
台 /千克 / se
对美加征关税
0.00%
所属目录:> 第十六类 机器、机械器具、电气设备及其零件;录音机及放声机、电视图像、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、> 第八十四章 核反应堆、锅炉、机器、机械器具及其零件> 利用温度变化处理材料的机器、装置及类似的实验室设备, 例如, 加热、烹煮、烘炒、蒸馏、精馏、消毒、灭菌、汽蒸、干燥、蒸发、气化、冷凝、冷却的机器设备, 不论是否电热的(不包括税目85.14的炉, 烘箱及其他设备), 但家用的除外;非电热的快速热水器或贮备式热水器> 其他机器设备> 其他> 其他利用温度变化处理材料的机器(包括类似的实验设备)
参考说明
当前页展示的数据适合快速查询和初步核对。涉及正式申报、归类争议、税率适用和附加征税判断时,请以最新海关公告、正式税则文本和专业合规意见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