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 海关进出口税则 > 第五类 矿产品> 第二十七章 矿物燃料、矿物油及其蒸馏产品;沥青物质;矿物蜡> 石油及从沥青矿物提取的油类, 但原油除外;以上述油为基本成份(按重量计不低于70%)的其他税目未列名制品;废油 > 石油及从沥青矿物提取的油类(但原油除外)以及以上述油为基本成分(按重量计≥70%)的其他税目未列名制品,含生物柴油<30%,废油除外

石油及从沥青矿物提取的油类(但原油除外)以及以上述油为基本成分(按重量计≥70%)的其他税目未列名制品,含生物柴油<30%,废油除外

税号:27102000

最惠(%)

普通(%)

增值税率(%)

出口退税(%)

计量单位

对美加征关税(%)

6.00

20.00

16.00

0.00

千克 /升 / ki

25.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