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ianbao
  • 日出日落
  • iP查询
  • 快递查询
  • 手机号码
  • 身份证
  • 区号邮编
  • 万年历
  • 黄历查询
  • 阴阳转换
  • 各地车牌
  • 周公解梦
  • 姓名测算
  • 度量衡转换
  • 卡路里计算
  • 三围自测
  • 标准体重
  • 汉语辞海
  • 文言文字典
  • 新华字典
  • 佛学大辞典
  • 加密解密
  • 密码生成
  • 简繁互转
  • 字数统计
  • 海关进出口税则
  • 个人所得税计算
  • 养老保险
  • 购车计算
  • 股票收益
  • 按揭贷款
  • 教育储蓄
  • 存款计算
首页 > 海关进出口税则 > 第十二类 鞋、帽、伞、杖、鞭及其零件;已加工的羽毛及其制品;人造花;人发制品

第六十七章 已加工羽毛、羽绒及其制品;人造花;人发制品

税号

类别

6701

芾羽毛或羽绒的鸟皮及鸟体其他部分、羽毛、部分羽毛、羽绒及其制品(税目05.05的货品和经加工的羽管及羽轴除外)

6702

人造花、叶、果实及其零件;用人造花、叶或果实制成的物品

6703

经梳理、稀疏、脱色或其他方法加工的人发;作假发及类似品用的羊毛、其他动物毛或其他纺织材料

6704

人发、动物毛或纺织材料制的假发、假胡须、假眉毛、假睫毛及类似品;其他税目未列名的人发制品

类目:> 第十二类 鞋、帽、伞、杖、鞭及其零件;已加工的羽毛及其制品;人造花;人发制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