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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海关进出口税则 > 第四类 食品;饮料、酒及醋;烟草、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

第二十一章 杂项食品

税号

类别

2101

咖啡、茶、马黛茶的浓缩精汁及以其为基本成分或以咖啡、茶、马黛茶为基本成分的制品;烘焙菊苣和其他烘焙咖啡代用品及其浓缩精汁

2102

酵母(活性或非活性);已死的其他单细胞微生物(不包括税目30.02的疫苗);发酵粉

2103

调味汁及其制品;混合调味品;芥子粉及其调制品

2104

汤料及其制品;均化混合食品

2105

冰淇淋及其他冰制食品, 不论是否含可可

2106

其他税目未列名的食品

类目:> 第四类 食品;饮料、酒及醋;烟草、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