与棉混纺漂白聚酯短纤纺制的平纹机织物(聚酯短纤85%以下, 每平米重≤170克)

税号

类别

 

5513112010

与棉混纺漂白聚酯短纤平纹府绸,含聚酯短纤85%以下,每平米重≤170克,含细平布

关税

5513112020

与棉混纺漂白聚酯短纤机织平布,混纺为含聚酯短纤85%以下,轻质指每平米重≤170克

关税

5513112030

与棉混纺漂白聚酯平纹印染用布,混纺为含聚酯短纤85%以下,轻质指每平米重≤170克

关税

5513112040

与棉混纺漂白聚酯短纤平纹奶酪布等(含聚酯短纤<85%, 每平米重≤170克, 含薄细布, 巴里纱)

关税

类目:> 第十一类 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> 第五十五章 化学纤维短纤> 合成纤维短纤纺制的机织物, 按重量计合成纤维短纤含量在85%以下, 主要或仅与棉混纺, 每平方米重量不超过170克> 未漂白或漂白> 聚酯短纤纺制的平纹机织物